广州市公司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应注意的事项)

发布时间 : 2020-08-14 08:10:00
广州市公司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应注意的事项)

有限责任广州公司的提交,是指由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

由项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执行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广州有限公司提交。

一种一人有限责任广州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备案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行政机关备案范围的,行政机关备案应当向行政机关申请有权审批的上级领导备案。

变更住所的,应当提交变更住所的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广州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的决定)。股东由股东签字,董事会决议由广州公司执行董事签字;广州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姓名的,报公安机关核实。

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在报纸上提交《广州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和《广州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说明》的样本报告。变更备案应当自公示生效之日起45日内申请。

股东发生变更,股东将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的,股东应当提交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或者相互签署的股权分置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应当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在三十日内未答复的,应当向其他股东提交拟转让的书面通知;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相互签署的公司股权转让资格证书;以及新股东的关键资产。普通合伙人的有效证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广州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

人民检察院依照规定作出或者决定转让股权的,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裁定、判决提交人民检察院;监管机构转让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的股份的,应当提交转让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地区人民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授权的同级市人民政府出售的股份,不得提交股东签署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股东、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股东、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确认书;股东、发起人姓名变更后,应当提交新的行为人的职业资格证或者普通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涉及其他备案事项变更的,应当另行申请变更备案,并按照原材料申报的有关标准申报相关原材料。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决定要求变更广州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集体文本。

交还营业执照正本、团体版和纸质版。

根据《广州市公司法》和《广州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广州公司的申请,适用本条例。

人民检察院规定变更广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备案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工作中的有效证明或者执行司法宣告,送交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判决书,协助执行执行通知书,协助公示公告的实施信息,以及不诚实执行人个人股份的合理合法购买人的真实身份或者资格确认。申请由权利所在城市广州有限公司备案管理机构办理。

提交备案的申请文件和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为A4纸。

现场对话框提交的原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由委托人以特定方式或者相互授权在公司盖章或者签字。

申请电子注册的申请人,无须提交申请材料的正本或影印件。提交广州公司的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批准证书、规章制度、决定等文件时,可根据文凭认证系统的所有软件提交初始图像(印章),也可根据系统配置的应用。

提交的文件涉及签字但未注明签字人的,由普通合伙人自行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法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