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了一个案例
a公司和B公司有业务往来。但由于甲、乙双方未能就甲、乙双方所购产品的质量达成协议。之后,a公司变更了公司地址,但没有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后,双方仍有业务往来。甲公司还将联系电话和传真告知了乙公司,双方有多次传真联系记录,以讨论双方之间的纠纷。因协商不成,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对a公司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原告、法院准备对a公司采取保护措施时,他们没有找到被告(a公司)的银行存款或被告的其他财产。后来,法院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移送公安局。转让原因是被告公司住所不明确,涉嫌合同诈骗罪。之后,a公司主动联系B公司,同意与B公司协商付款、售后服务等事宜,但开会时被公安局拘留。
从本案情况看,双方均为经济纠纷,因为a公司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不符合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尽管经过多方努力,a公司未能追究a公司的刑事责任,但a公司遭受了重大损失。
从本案可以看出,相关人员以原告知道被告住所为事实,将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即使原告不知道被告的住所,法院查清被告的住所也不难,因为原告知道被告的联系电话(座机)和传真号码,通过电信部门查询就很容易了。如果a公司依法办理公司住所变更登记,相关人员很难找到借口。
公司登记事项具有向社会公布的功能。法律之所以规定某些项目必须登记,是为了为公司交易对象提供一些重要信息,便于风险评估,防范交易风险。因此,公司变更登记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部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必须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公司的变化包括:
1、 变更公司名称;
2、 变更公司住所;
3、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4、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
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
6、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7、 变更公司营业期限;
8、 公司股权转让的变更;
9、 变更公司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10、 变更公司形式(企业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