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其中一些人是在注册公司时由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注册的。但是,在公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由于理念的不同,一些股东可能会退出公司。有些公司起初是独资经营,后来找朋友一起经营,所以需要加入新股东。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公司变更股东,首先将原股东名下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到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东变更手续。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和公司的基本账户也应作相应的变更。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公司公章原件、全体股东印章及身份证、公司公章。
原公司的合同、章程也需要相应修改。听起来很复杂。那么具体流程在下面的金泉财税中进行说明!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注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和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会提交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有限责任公司不召开股东大会转让股东权益的,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不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东向其他股东发出的书面通知和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不予答复的,应当提交被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付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由自然人股东或发起人签署;由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盖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社会组织法人提交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股东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股权转让裁定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不需要提交第三、四材料。股东变更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公司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并按相应的材料报送规范报送相应材料。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适用本条例。
以上项目未注明提交副本的,应提交原件。如提交副本,应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盖章。
公司股权变动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证书办理大厅窗口);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股东会决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至工商局证书处理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写企业代码证书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单、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旧规范证书原件交质监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并将税务变更通知税务局处理);
5更改银行信息(与银行变更通知单基础开户银行办理)。